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19-08-16 00:00
闽财社指〔2019〕40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根据《财政部 市场监
管总局 药监局关于下达 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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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财行﹝2019﹞132号)精神,现下达你市(区)2019年药品
监管补助资金 2652万元(详见附件 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补助资金款列 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0138
款“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科目,项目代码 Z195110010017,请按
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
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药品监
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资金
统筹安排,重点用于支持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等工作支
出。请各地按照财行〔2019〕98号文件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
及时下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
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市(区)区域绩效目标
(详见附件 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
时请参照省级做法,将本设区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辖
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省药监局负责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19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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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福建省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
表(2019年度)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 7月 2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 7月 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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