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8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19-02-19 00:00
闽财建指〔2019〕13号
南平市财政局、应急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引导加大安全生产预防投入,加快排除安全生产隐患,促使安全
生产形式稳定向好,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8年安全生产预防
及应急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8〕833号),现下达你
局 2018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预算指标 100万元,专项
用于补助福建省南平市闽宁钽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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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治理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699-其他安全生产监
管支出,并接受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绩
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你局在收到预算通知后,请加强协调,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应急部确定的详细绩效目标,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
况,将专项资金用于非煤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隐患治理。专项
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对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采取收回专
项资金等处理措施。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抓紧将预算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
并按照规定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同时,做好预算执行进度统计报
告工作,及时在线填报相关数据信息。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 2月 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 2月 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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