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减提高津贴补贴水平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预算处 时间:2019-02-19 00:00
闽财预指〔20191号  
有关县(市)财政局:  
结合你县(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员划转情况,现追  
减你县(市)2018年提高津贴补贴水平经费补助资金_____万元,  
款列2018年“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通过2018年  
省与市县年终结算办理;追减你县(市)提前下达2019年提高津  
贴补贴水平经费补助资金_____万元20191100202-均衡  
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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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2019 年提高津贴补贴水平经费补助资金情  
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912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设区市财政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1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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