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减提高津贴补贴水平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预算处
时间:2019-02-19 00:00
闽财预指〔2019〕1号
有关县(市)财政局:
结合你县(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员划转情况,现追
减你县(市)2018年提高津贴补贴水平经费补助资金_____万元,
款列2018年“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通过2018年
省与市县年终结算办理;追减你县(市)提前下达2019年提高津
贴补贴水平经费补助资金_____万元,款列2019年“ 1100202-均衡
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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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追减 2018-2019 年提高津贴补贴水平经费补助资金情
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1月 2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设区市财政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 1月 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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