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的通知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19-01-04 00:00
闽财社指〔2018〕129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
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支持各地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福建省人
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
〔2012〕36 号)精神,现提前下达 2019 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
方经济补助金
万元(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各级财政、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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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福建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
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7〕31 号)专款专用。此
款列入 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080901项“退役士兵安置”
科目,待 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提前下达 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省
级补助分配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8年 12月 2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 12月 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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