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18-12-03 00:00
闽财教指〔2018110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局,平潭  
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根据《福  
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管理办研究提  
前下达你市、县(区)2019年度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70111 文化创作与  
保护”科目,待 2019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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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安排、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度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专项资金分配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8112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11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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