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医疗卫生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18-12-03 00:00
闽财社指〔2018〕92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
金融局、卫生计生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医疗卫生项目支出进度,现提前下
达你市、县(区)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运转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待 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
程序拨付使用。
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 2018 年应补助额度预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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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级,由设区市级结合本级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统筹安排
辖区内各级补助金额,待 2019年明确年度人均补助标准、工作任
务后,统筹考虑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结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
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按照 2018年已
补助额度预拨各市(县、区),待 2019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请各级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
排、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奖优罚劣
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医疗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提前下达 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
配表
2.提前下达 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补助资
金分配表
3.提前下达 2019年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 11月 2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驻福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 11月 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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