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18-12-03 00:00
闽财社指〔201896号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  
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  
财社〔20154 )等规定,以及省人社厅提出的 2018 年就业专  
项资金结算方案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予以结算时为提  
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现安排你市  
(区)就业专项资金 2019年提前下达的部分___万元,具体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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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0807就业补助目。  
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程序拨付使用照  
《财政部关于做好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财预  
[2010]409 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工作,及时将相  
关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  
各地要按照《关于印<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闽财社〔20154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  
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  
通知闽人社文〔2015199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  
格按照规定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准和程序,  
专款专用,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  
和有效性。同时,各地应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就业  
政策,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成果,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预  
算执行进度级将按闽财20154号文件人社2015〕  
199号文件2017164号文件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后予以结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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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前下达 2019年就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112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1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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