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新网工程和惠农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18-11-20 00:00
闽财建指〔2018167号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供销社,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供销  
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  
合作社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15〕  
322 号)精神,根据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福建省新  
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惠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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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闽财建〔20185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 2019年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和惠农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具体资金见附件 1-3。  
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各地于 2018 12 月  
31 日前将绩效目标报省供销社和省财政厅(详见附件 4请按规定  
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9年新网工程和惠农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汇总表  
2.2019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3.2019年惠农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4.2019年新网工程和惠农工程绩效目标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供销社  
201811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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