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来源:预算处
时间:2018-11-20 00:00
闽财预指〔2018〕28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县(市、
区)2019 年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资金______万元,款列
2019年“110022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请按照
相关规定,将省财政提前下达的资金全额编入年初预算,待预算
年度开始后,按照《福建省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办法》(闽财
预〔2017〕62号)规定,将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提供基本公
共服务,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及形象工程和竞争性领域。各县(市、
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调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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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支出结构,统筹本级财力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提
高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附件:提前下达 2019年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 10月 2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设区市财政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 10月 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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