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调剂分配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18-11-20 00:00
闽财农指〔2018〕110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机)局(站、中心),平潭综
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村发展局:
根据《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
„2018‟13号)和《2018-2020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
(闽农综„2018‟67号)等文件通知精神,为提高中央农机购置补贴
资金的使用效益,经研究,收回 24 个县(市、区)中央农机购置补
贴存量资金 2512 万元,并结合县(市、区)资金使用情况,分配下
- 1 -
达给 18个县(市、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2512万元(详见附件),
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预算科目。
附件:福建省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收回及分配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 10月 2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 10月 26日印发
- 2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