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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建指〔201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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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中央
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8〕200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分解下达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8〕143号),现下达2018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15200 万元(具体项目名称、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见附件),专项用于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并接受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投资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落实配备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请配合当地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具体绩效目标及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预算执行中,应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2018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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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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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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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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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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