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一线,切实打通科技与产业融合关键环节,省财政厅联合省科技厅日前下达技术转移补助奖励资金2772万元,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资金安排遵循“分类支持、注重实效”原则,既保障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又突出对优质成果转化项目和优秀服务机构的导向作用。
重点聚焦四个方面: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通过补助提升其专业化服务能力,为科技成果转化搭建高效服务桥梁。激励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闽转化,依据技术交易额度实施分档奖补,引导科研力量更好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效能,对平台技术交易业务给予补助,强化其在技术对接中的枢纽作用,畅通成果转化信息渠道。表彰激励优秀服务机构,依据2024年度业绩表现,对突出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和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实施梯度奖励,激发行业服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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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