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起,基于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实行差异化支持,实现教育经费与办学成本、产业需求的精准匹配,助力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作为全国首批6个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改革试点省份,我省此前已开展省属公办职业院校试点。在试点基础上,《通知》衔接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省产业发展实际与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形成覆盖全省范围的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机制。
根据《通知》,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摒弃“一刀切”模式,综合定额标准与专业大类拨款系数进行安排。定额标准方面,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标准为每生每年5300元,高职学校和职业本科学校以及高职院校“3+2”中职生的生均拨款基准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其中高职学校和职业本科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国家规定的12000元。
拨款系数按照专业大类实行统一分档执行,其中高职学校和职业本科学校分为6档,中职学校分为5档,技工院校分为6档,精准匹配不同专业大类的培养成本差异。为保障政策的适应性与前瞻性,分档标准将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变化、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国家新增专业大类时,可按相近类别参照执行。
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推动教育资源进一步向重点产业、紧缺领域倾斜,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培养更多适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打造现代职业教育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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