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启用!我省发布新版财政电子票据
来源:非税处、票据所 时间:2024-12-26 17:29

  为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使用便捷度,我省对现有财政电子票据种类和式样进行调整,并于近日发布新版财政电子票据。新版票据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启用。 

  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电子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新版财政电子票据包括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等共23种。   

  为保证新旧电子票据衔接使用,我省明确旧版电子票据以及与之配套使用的机打票据允许使用至2025年3月31日,超过该期限所开具的机打票据视为无效票据。用票单位未使用的机打票据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审核后组织销毁。 

  新版财政电子票据启用后,缴款人完成缴费后需要纸质实物票据的,可由用票单位提供财政电子票据版式文件打印件,也可自行打印。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票据真实可靠,同时防止票据重复入账报销。 

  通过对财政电子票据的全面梳理和规范,持续深化推动电子票据普及应用,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和成本,方便缴款人保存使用,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和效率,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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