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机构撤销或变更时,开票单位信息未能及时更新问题,近期,省财政厅联合编办和民政部门,建立数据共享联动机制,通过及时掌握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团变动信息,依托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进行自动标记,限制其票据开具功能,有效防范财政票据管理风险,进一步提升财政票据管理效能。
为更好保障数据共享联动机制运行,我省还将票据管理情况纳入省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范围,增强票据管理的协同效应与效能。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深化合作机制,探索如何借助财政票据管理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与机构监管,推动全省财政票据管理更好服务于财政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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