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日前,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开展2025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市、区),优先支持38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统筹兼顾其他脱贫人口较多的县(市、区)。
二、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按三个档次分配,第一档每个县补助800万元;第二档每个县补助500万元;第三档每个县补助3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后由各县确定项目实施村,优先遴选能够串点连线成片的村,单个村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补助项目必须从申报清单中遴选确定。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齐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不得用于大拆大建、“面子工程”、盲目造景、“门墙亭廊栏”“雕像、塑像”建设。
2.项目资金原则上用于支持当年建设项目,奖补项目也应在当年度建设完成。
3.所有拟实施项目在县域内相对集中,能够串点连线成片,建设选点原则上不超过3个乡镇20个行政村,重点支持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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