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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今年我省部分县(市、区)受灾较为严重的情况,在此前陆续下达多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基础上,省财政日前再下达13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上杭等6个受灾严重的县(市、区)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受灾困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确保重建户在2025年春节前迁入新居,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资金通过绿色拨付通道发放给重建户和需过渡安置点受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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