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期,我省对2025年新增立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从源头上严格把关预算资金安排,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集中财力办大事。
对新增立项资金的绩效评价,重点审核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及财政支出有效性等,包括资金投向是否符合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任务需要,是否符合“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公共财政投入方向,以及绩效目标设置是否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等,从严控制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针对延续设立的专项,结合历年评价及到期专项全生命周期评价结果进行再评价。
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政策到期或执行效果不好的专项提出不予立项建议,对效益过低的子项目提出核减或撤销建议,对发现问题的项目提出优化资金投向、完善管理办法等建议。目前,我省已形成新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并通过细化出台新设专项资金评价操作指南,促进绩效评价规范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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