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财政加力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农业农村处 时间:2024-10-17 16:02

  一直以来,我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聚焦投入多元化、政策精准化、管理高效化,强化财政政策资金保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财政资金筹措机制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保障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费补贴、担保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领域。2024年,省级财政安排农口部门用于乡村振兴资金达109.42亿元,特别是2024—2028年计划筹集示范创建资金128亿元支持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

  有效支持重点任务落实

  保持财政政策总体稳定,加大就业、产业帮扶力度,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大力支持种业振兴行动和农业科技研发应用,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支持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村建设,提升乡村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支持水利、海洋渔业、气象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十四五”期间,全力支持建设3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20个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0个农业产业强镇和20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不断提升“福农优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监管

  围绕资金规范使用,加强监督检查,提升监管效能。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质扩面增效,监管资金从脱贫攻坚期23项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阶段59项,逐步将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全面纳入。截至目前,平台累计监管资金近730亿元,惠及群众851万人(户)。加强乡村振兴资金公开力度,积极对接福建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所有到人到户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不仅通过“福建乡村振兴”APP主动公开,还同步推送至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开公示,方便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发放更加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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