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源头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质效,近日,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核查清理。
核查清理重点围绕评审专家资格条件和专业类别两个方面开展。资格条件方面,涉及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简历、年龄、学历学位证书、回避信息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专业类别方面,涉及评审品目与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匹配等。根据核查清理结果,对不再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进行解聘。
我省将以此次核查清理为契机,建立评审专家能进能出的动态监管机制,通过常态化开展评审专家核查清理,打造高水平、高素质专家队伍,更好发挥评审专家决策支撑作用,提高采购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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