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财政政策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福州市财政局 时间:2024-08-19 15:40

  近年来,福州市财政局牢固树立“财政+”理念,紧紧抓住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鼓励引导作用,创新机制统筹资源,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聚焦减轻负担,助力民营经济“轻装快跑”

  积极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减半征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 延续对小微企业、制造业、交通运输等十三类行业实施留抵退税。顶格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以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21—2023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近500亿元,规模居全省第一。

  聚焦创新驱动,推动科技人才“双翼齐飞”

  加快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管理制度,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闽都创新实验室等科创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人才战略支撑,大力支持构建“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政策“1+1+N”体系,推动实施科技人才培育遴选计划和“福聚英才”战略计划,引进培养民营企业高层次、高技能创新创业人才。

  聚焦产业升级,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沃土”

  支持开展“工业提振”“榕升计划”等专项行动,支持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推动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支持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2年以来,相关奖补资金惠及企业336户次。出台技改融资贷款贴息支持政策,2017年以来,兑现企业技改财政贴息资金4.5亿元,推动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30个。

  聚焦汇聚力量,引灌实体经济“金融活水”

  大力实施企业上市“榕腾计划”,为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提供各项奖励、补助资金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近年来累计投资132家“福州高新”“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企业,带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国家级基金和产业大资本投资福州企业21.4亿元。

  聚焦激发活力,擦亮营商环境靓丽“名片”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势、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持续推进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创新财政投资评审模式,对结算项目全面推行审查制,评审方式由原来直接核减调整为间接审核,提高评审时效,加快资金结算和拨付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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