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农户因灾返贫,今年我省持续为农村住房统一投保,为因火灾、台风、暴雨等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提供风险保障。今年省级保费补贴资金9392万元已于日前下达各地,保障农村住房保险全覆盖。
我省农村住房保险采取“基础保险+叠加保险”形式,基础保险实行全省统保,保费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保额每户最高1.6万元;叠加保险每户保费12元,由普通农户、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按农村住房所在不同市县分档补贴5~7元,并承担低保户和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自缴保费,保额每户最高4万元。
我省农村住房保险自2006年实施以来,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在基层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了较好作用。据统计,2023年全省承保农村住房保险732万户次,提供风险保障2770亿元,赔款1.12亿元,有效提高了受灾农户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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