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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地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等情况,今年省财政下达奖励资金13.76亿元,用于增强吸纳农业人口较多地区财政保障能力,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奖励资金着重对农业转移人口新增落户规模大、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在校学生数多的地区,以及财政困难地区予以支持,以均衡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自2016年起实施该项奖励机制以来,省财政已累计下达奖励资金99.38亿元,年均增长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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