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启动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24-04-02 10:00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要求及财政部工作部署,近日,我省启动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要求省直部门、设区市财政局分别于2024年5月15日、5月31日前完成编报。

  一、编报要求

  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采取网络版方式报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使用外网通过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等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福建)”(http://220.160.52.205:9797/),开展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单位账号用户名不变,登录初始密码与用户名相同(首次登录后均需修改密码方能使用)。如需重置密码,请联系技术人员。

  省直各部门应于2024年5月1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本级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应于2024 年5月31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二、总结评价

  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区、各部门汇总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各级财政部门应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省财政厅将结合各地区、各部门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

  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董志华,0591-87097569。

  (二)技术服务电话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18965015930。

  全省财政系统:18060809910。

  其他预算单位:4001199797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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