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财政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24-04-01 09:44

  为充实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近日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4—2026年,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医学人才。

  计划每年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300名左右全日制本科层次医学类专业人才,重点向基本财力保障县倾斜。定向培养毕业生按规定在定向的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或自愿到签约单位的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

  计划每年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00名左右本土化全日制医学定向生,包括高职本科贯通和高职高专两个层次,以高职高专层次为主。定向培养毕业生应回签约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5年或自愿到乡镇卫生院指定的村卫生室连续工作3年。

  财政部门根据定向生招生人数和承担定向培养任务的医学院校对应专业生均拨款标准,补助承担定向生培养任务的学校;同时,按照医学院校对应专业当年度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及每人每年6000元生活费补助标准安排定向医学生补助。省级财政承担省属医学院校的生均拨款补助和乡镇卫生院定向医学生在学期间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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