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奖励办法支持稀土新材料研发创新
来源:企业处 时间:2024-03-20 09:25

  为加快稀土新材料开发和推广应用,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出台《福建省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实施奖励机制促进稀土企业加快研发创新。

  一方面,对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符合条件的稀土新材料企业,按不超过其稀土新材料研发费用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不超过800万元。

  另一方面,对稀土新材料企业推动产品升级,延长产业链,通过自主创新或技术引进关键核心技术(拥有稀土新材料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产品性能或填补空白进行应用转化生产稀土新材料的,每年按照稀土新材料营业收入比上一年度增量部分最高给予10%的推广应用奖励支持,单家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申报两项奖励类资金,单家企业两项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稀土新材料产品同时申报省级其他资金项目实施就高不叠加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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