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多举措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2-07-10 10:03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通过主动上门走访,大力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政策,督导单位、企业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12年1-5月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427.81万元,归集余额14528.26万元,归集单位195个,缴存人数6190人,覆盖率达97.96%。二是严格提取管理,防范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严格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把责任落实到人,从源头控制风险。2012年1-5月全县有832人次因购房、还贷、退休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1378.6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56.78%,其中购建房提取和还贷提取占总提取额的58.33%,未出现有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三是加强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保证金制度及贷款客户信用界定标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严格审批发放贷款。强化贷后管理,落实逾期贷款催收责任制,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法,将贷款逾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2012年1-5月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3户1295.2万元,贷款余额为6135.22万元,未出现逾期三个月以上(含)的不良贷款。四是优化窗口环境,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住房公积金明溪管理部作为基层重要窗口行业单位,紧紧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管好住房公积金”的工作思路,切实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一要落实首接责任制,首先接受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首接责任人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件,并告知所需工作时限。二要公开办事程序,根据政府规范行政服务行为要求,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主要业务的服务内容、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实行公开,以满足广大职工的需要,做到了公开、公正、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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