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重点支持中小套住房建设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1-08-17 15:54
从
7
月
1
日起
,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市本级、新罗区、漳平市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低于
136
元(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
850
元
×
龙岩市最低缴存比例
8
%=
68
元,单位和个人合计
136
元)。今年以来,龙岩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陆续进行调整。
1
月
1
日起
,中心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
30
万元提高到
35
万元,连城?p长汀?p武平由
20
万元提高到
25
万元。
3
月
1
日
开始,龙岩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购买首套住房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的规定不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该市正在抓紧制订商业房贷转成公积金房贷具体实施细则,年内有望实施。截至
6
月底,龙岩市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已突破
64
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归集
5.71
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
53.5%
,同比增长
23.1%
。公积金提取总额
32.91
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提取
2.8
亿元。住房公积金余额为
31.93
亿元,比上年末净增加了
2.91
亿元,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余额充足,贷款不需要
“
排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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