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工作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5-08-31 17:25

  一是加强融资计划管理,合理使用信贷资金。对市财政承担还本付息的市级政府性项目申请融资,经审核后,列入市级融资计划,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并根据上年度政府性项目融资规模情况,将融资项目的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当年度财政预算,报经市人大审批后执行。二是审核把关融资方案,降低融资成本。由项目业主、市财政局和市金融办共同参与合同条款谈判,并引进竞争机制,努力降低融资成本。三是以土储中心和国有企业为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在不用抵押物情况下进行信用贷款,通过加快信用等级评定,利用信用贷款功能,充分发挥政府性项目筹资作用。四是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运用PPP融资模式。在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适当让利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合作经营,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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