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积极支持自贸区人才建设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5-07-14 17:05

  为推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近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工作的十四条措施》,省财政厅将主要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设立高层次人才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各类资本投向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二是支持公共平台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区内建设公共平台,可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方式予以支持;对优秀项目采取“一人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的支持。三是对经确认且正式到岗落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安家补助。四是给予团队建设经费支持。省级人才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生活补贴。五是奖励自贸试验区建设专才。对自贸区每年评选的10名内创新奖,按贡献程度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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