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新培育小微出口企业支持力度,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商务厅在原有“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政策基础上,阶段性扩大政策覆盖面,将2022年无出口实绩且2023年出口规模在700万美元(含)以下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财政对保费予以全额补助。
符合条件的小微出口企业,可联系当地商务部门或中国信保、中国人保财险报送投保意向,并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申领出口信用保险保单,保单有效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参保企业最高可享百万风险保障。
“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政策是我省针对小微出口企业创新出台的一项出口信用保险政策。自2020年实施以来,政策受惠面由年出口规模在300万美元以下企业逐年扩大至700万美元以下企业,有效助力小微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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