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渠道,满足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需求,我省将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亿元。
债券简称“23福建债19”,期限3年,发售时间为8月10日。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可于8月11日、14日、15日,通过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参与认购。承办银行共6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
柜台发行政府债券安全程度高,本息偿付安全可靠;交易门槛低,投资起点金额为100元,适合个人和中小投资者认购;免税政策优,对个人投资者取得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机构投资者取得的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变现能力强,可在交易时段内随时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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