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5月5日印发通知,设立首期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开拓市场。
贷款重点支持制造业、科技、外贸、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行业(领域),以及首贷户和无抵质押贷款。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单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不超过300万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倾斜。
省财政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1%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个基点”,加上财政贴息,企业一年期贷款实际利率预计不超过3.15%。
同时,鼓励银行采取“总对总”批量担保模式,融资担保机构取消抵质押反担保,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银行发放贷款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效评价内容,将符合条件的专项贷款纳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激励资金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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