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③|更大力度助企纾困稳市场主体
来源:企业处综合 时间:2023-02-20 11:04

  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出台产业扶持措施

  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加快推进疫情防控应急医疗物资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包括对新引进应急医疗物资产业链配套生产企业按照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应急医疗物资产品实现产业化的给予奖励等。

  推动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企业加快发展

  及时出台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产业发展有关措施,对重点管理的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间购买的药械生产设备,按项目设备投资额80%给予补助。

  调拨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紧急调度资金,增加相关医疗物资收储企业流动资金,帮助企业做好应对疫情防控亟需的退烧类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等医疗物资储备。

  二、继续设立纾困贷款

  相继设立第五、六、七、八共四期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每期规模100亿元,省级财政安排贴息资金4亿元,按贷款金额1%给予贴息,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微企业,惠及超1.7万户企业。

  新增设立规模各50亿元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和纺织鞋服产业专项贷款,省级财政给予1%贴息支持,专项支持制造业、纺织鞋服等行业企业发展,有效缓解了1370多家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

  三、积极实施减免房租政策

  对承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含所办企业)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其中,对部分受疫情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免除3个月租,累计减免房租5.99亿元,惠及超2.5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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