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1-08-13 17:36

  8月6日,我省印发通知,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提出扩大稳岗返还政策覆盖面等一系列举措,重点突出市场主体稳岗扩岗、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困难人员保障底线等方面。

  对市场主体,继续放宽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覆盖面,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纳入政策范围。同时,调整稳岗返还标准,大型企业返还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中小微企业返还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扩大的社会团体等机构返还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

  对中小微企业,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困难人员,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助政策,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除培训补贴外,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对失业人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以及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等纳入保障范围。

  对毕业生群体,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适度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出台高校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同时,遴选一批创业项目给予财政支持,延长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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