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多措并举正向激励就业创业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8-10-09 18:46

  一是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将创业资助调整为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二是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补贴。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企业,各地可酌情给予一定奖励。

  三是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落实小微企业降税减负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汇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政策,实行收费清单常态化公示。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生产要素成本、企业税负、涉企收费、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等方面,继续实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举措,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补偿、资金补贴等政策,建立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涵盖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促进供需对接和精准扶贫。

  五是完善用工和社保政策。支持劳动者在新兴业态领域实现多元化就业,依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是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方式。实施事业保险参保职工享受技能医提升补贴政策,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