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减税降费各项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政处 时间:2022-01-26 17:09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市、县(区)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确保实现我省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为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打好基础,现就切实做好减税降费各项措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落细政策

  各级财税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举措,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主体帮扶力度,积极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确保政策红利落地:

  1.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等扶持政策。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便利纳税人申报享受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2.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惠企政策,精准聚焦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3.做好困难主体纾困帮扶。对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项目“一张网”清单化管理,并做好收费清单公示,确保执收有据,明明白白。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二、优化办税(费)服务

  1.便捷享受方式。各级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加计抵减以及自然人税收外的其他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简并纳税申报流程,实行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和主附税合并申报。加快办理出口退税进度,压缩全省平均办退时间至6个工作日内。

  2.加强政策辅导。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12366热线、办税服务厅和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向纳税人、缴费人做好解释答疑。办税服务厅要加强咨询引导力量配置,选派业务精、政策熟的骨干人员充实导税、咨询岗位,对进厅纳税人、缴费人规范做好政策辅导。

  3.做好办税引导。各级税务部门在切实抓好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基础上,科学评估业务工作量和服务能力,结合预约办、“非接触式”办等方式,综合运用“八闽办税码”和电子税务局“同屏帮办”等系统,做好错峰安排,引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有序办理业务。

  三、具体工作要求

  1.优化组织保障。各级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优化本地区减税降费组织领导以及跨部门协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2.细化宣传解读。各级财税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充分解读减税降费的重大意义和政策内容,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充分解读减税降费的积极效应,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3.开展成效评估,各级财税部门要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好工作经验总结和政策成效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税务局。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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