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省商务企业复工生产,2月26日,省财政厅配合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组印发《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两稳一促”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现就《通知》中涉及的财政政策给予解读。
一、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如何支持商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一是对重点民生保供商贸企业员工疫情防护物资耗费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具备条件的各地商贸企业尽快复工营业。
二是对经省商务厅统一组织进口相关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按相关疫情防控物资每进口1美元给予0.1元人民币给予奖励,支持疫情防控物资进口。
二、在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方面,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一是根据重点项目2020年首季度贡献情况,省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推动鞋服、食品、纺织等传统优势行业稳定发展,带动扩大进出口规模。
二是对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参加省级“百展”名录内的境外展会,并已发生展位费用的外贸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相应补贴;未列入“百展”名录内的展会,由各设区市和平潭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具体情况予以适当支持。
三是对利用自营或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2020年首季度纳入海关统计交易额同比增长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按交易额的2%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三、如何激励金融机构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外经贸企业?
一是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外贸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适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联合福建进出口银行安排350亿元用于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省级财政对外贸企业贷款余额保持一定比例增长、实际执行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一定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二是推动福建信保对进口防疫物资的企业投保的进口预付款保险费率予以适当优惠,省级财政对该保费予以全额补助。
四、在加快口岸通关、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支持省商务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对接1233供应链、金服云、外贸综合服务、物流服务等第三方平台提供申报通道和大数据,提升外贸全流程一体化运作水平;在单一窗口设立专栏,便利企业“一站式”了解疫情防控物资通关等政策和流程。
五、疫情期间如何实施招商引资政策?
一是提高外资到资奖励标准、降低奖励门槛。对2020年上半年外资企业外方实际到资奖励的到资金额从500万美元及以上调整为300万美元及以上,奖励比例从1%提高到1.5%,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对2020年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且外方有实际到资的,每个项目给予招商部门不低于30万元奖励。
六、下一步如何促进居民消费平稳增长?
一是安排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培育新增限下转限上企业,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和老字号企业保护发展。
二是省级生猪活体储备计划由每年度三批次、每批次2万头调整为每年度三批次、每批次3万头,给予承储企业每批每头30元的生产补助和每批每头500元贷款额度的4个月期利息补助。
三是支持家政服务企业为家政员办理商业保险,按照60元/年·人的标准对企业予以补助。鼓励实行员工制,对员工制家政员10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进行分档次奖励,对长期受雇于某一员工制家政企业的优秀家政员进行奖励。
四是对2020年首季度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销售额的1.5%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五是联合福建信保支持企业实施出口货物转内销,对外贸企业在疫情期间投保的国内贸易信用险保险费率予以适当优惠,省级财政对该保费给予25%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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