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管理与服务,省财政厅于2月7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闽财会〔2020〕1号)。现就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一、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是否正常进行?
选拔的申报截止日期和笔试时间适当延迟。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员请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寄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11楼会计处)。
具体截止时间和笔试时间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专题专栏——福建会计”网页和“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通知。
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是否有变动?
目前尚无调整通知。如有变动将及时在“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专题专栏——福建会计”网页和“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通知,请随时关注。
三、2019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是否正常进行?
原定于2月20日开始的2019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注册报名时间适当延迟。
申报人员可按照《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20〕1号)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报名时间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专题专栏——福建会计”通知和“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通知,请随时关注。
四、会计人员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可通过面授培训、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不得开展会计人员集中面授培训,鼓励会计人员开展线上学习,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纸质)的发放和补办工作是否正常进行?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纸质)的发放和补办工作暂缓,待疫情缓解后办理。
六、如何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
会计从业人员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专题专栏——福建会计——最新动态”中查看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登陆相应网站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2019年度继续教育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6月30日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七、接受疫情防疫防控社会捐赠的公益、慈善等非营利组织如何做好会计工作?
公益、慈善等非营利组织应遵守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做好接受捐赠资金及物资的接收、登记及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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