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级各部门加快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进程,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闽办库〔2020〕23号),福建省财政厅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于2020年1月26日和2月2日,分别印发了《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闽财购〔2020〕3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0〕4号),现将两个文件具体政策措施作出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为支持各级各部门加快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进程,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闽办库〔2020〕23号),福建省财政厅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于2020年1月26日和2月2日,分别印发了《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闽财购〔2020〕3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0〕4号),现将两个文件具体政策措施作出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财政链接
各省财政链接
设区市财政链接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0000015闽ICP备09021177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097888邮箱:fjcz_zfxxgk@fujian.gov.cn中文域名:福建省财政厅.政务
主办:福建省财政厅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