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门柏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来源:监督局 时间:2019-08-30 00:00
闽财监罚〔201931号  
当事人:厦门柏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厦门市吕岭路必利达大 29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财政厅派出检查组自 2018 1  
15日起你所 20171-6月执业质量和 2016年度会计信息  
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延伸检查到 20176月底。  
查出的主要问题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执业质量问题  
(一)74%审计业务无审计工作底稿档案。经对你所业务档  
案底稿进行清查,你所 20171-6月出具的 2419份各类审计报  
告中,有 1800份报告未见审计工作底稿档案,占比 74.14%。  
(二)各类审计报告抽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采取现场随机  
包含第三方提供线索抽查项20171-6月出具的  
48 份报告的审计工作底稿档案进行检查。检查发现 48 份报告的  
- 1 -  
审计工作底稿存在如下问题:  
1.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48份未编写目录与页码稿页面  
未打码编制索引号42份存档的审计报告未见签字注册会计  
师签章及事务所盖章;38份底稿的编制人及复核人为电脑打印,  
未见手工签名。  
2.初步业务活动阶段的审计程序未执行45份未编制初步业  
务活动程序表、业务承接评价表、业务保持评价表;43份业务约  
定书仅有被审单位与法人盖章,填空处无约定内容。  
3.风险评估阶段的审计程序未执行38份未填写内部控制调  
查问卷,未取得相关资料,未在被审计单位业务流程层面上了解  
和评价内部控制并编制底稿;未编制风险评估结果汇总表,未评  
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审计策略;在总体审计策  
略中未确定重要性水平。  
4.审计工作底稿未取得相关资料及未见执行相关审计程序。  
38份未见对舞弊风险评估与应对法律法规的考虑计估计、  
期后事项、比较数据、诉讼和索赔等,未见执行相关审计程序。  
5.业务完成阶段的审计程序未执行。43份未见试算平衡表;  
未见项目经理复核声明书、项目合伙人复核声明书和质量控制复  
核人复核声明书;未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审计报告审核签发单未  
见各级复核人签字审批;未见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核对表。  
6.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信息不充分37份财务报表附注科目未  
披露期初数;30 份审计报告未披露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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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12份  
审计报告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7.48份未按执业准则则要求进行执行必要的审计程  
序,未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或审计证据错误,实质性审计程序、  
实质性测试程序缺失16份审计底稿未见相关人员执行审计  
程序的痕迹。出具了 1份福建金山都发展有限公司不实报告。  
同时,你所 20171-6月出具的 2419份各类审计报告中,  
其中涉及署名齐心平签发的报告共计 118份,存在允许本所注册  
会计师只在本所挂名而不在本所执行业务的行为;存在冒名注册  
会计师张永才签发的相关报告。  
你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当时有效实施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24号)第五十六条第  
一款第(一五)项,第五十七条第(四)项,  
第五十八条第(四)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办财  
会〔20161 号)第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01 号  
—计划审计工作2010111日修订)第六条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11 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  
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2010111日修订)第八条、第三十  
五条《质量控制准则第 5101-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  
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2010 年  
111日修订)第四十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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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函证2010111日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三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3 号—分析程序2010 11 1  
日修订)第五条第(一三)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 1311-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  
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2010111日修订四条第一款第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审计证据》  
2010111日修订)第十条等的规定。  
二、配合检查存在的问题  
在本次检查过程中,你所以及主任会计师徐细国向我厅检查  
组提供了署名肖武智签发的《授权书》和《声明书》以及署名张  
永才签发的《声明书》等虚假材料。  
上述违法事实,有当事人笔录、司法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据予  
以证实。你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  
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9号)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会计信息质量问题  
(一)通过往来款虚构会计业务套取资金。2016-2017年柏  
誉所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借入资金共计 110万元,上年结转  
76.2万元,还款 146.2万元。借款、还款业务均通过现金收付,  
相关凭证未见收据、还款凭证、借款合同、相关人员及单位签章  
等文件资料。  
(二)业务收入未全额入账,通过“现金”科目抽逃收入。  
福建省鑫天威工贸有限公54家被审计单位应收取的审  
- 4 -  
计费挂账后,实际收取的审计费与开具发票收入金额的差额,通  
过“现金”科目冲销,抽逃收入。2016-2017年金额 64万元。  
(三)项目业务收入未开具发票,且存在未及时确认收入和  
未确认收入行为。2016年度柏誉所出具的涉及 2693家单位 3158  
份报告,其中:涉及 2269家单位的 2652份报告,账面未见开具  
发票款和确认收入424家单位的 506份报告虽有挂账,  
但未见开具发票、收款及确认收入。  
(四)提现、报销和工资发放,无审批,现金账表不符。包  
括:提取大额现金未见审批;现金支付报销费用,记账凭证后附  
发票无经办人、审批人和领款人签字;现金发放工资,工资表未  
见领款人签字,也无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章;工资表与账  
面金额不符。  
(五计处理缺乏依据2016年末结转本年利润及以前年  
度结转的其他应收款无相关依据。  
(六)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完整或缺失,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错误。  
(七)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八)现金及发票使用管理违反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等相关证据予以  
证实。你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  
四条第二二十五条二十六条、  
(五)款、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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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  
19 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条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三条九条《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01118日修订六条第一款十一条三)  
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201412月  
27日修正)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  
十一条的规定。  
四、处理处罚决定  
(一)执业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  
三十九条第一款、当时有效实施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  
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24号)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对你  
所处以没收出具福建金山都发展有限公司不实报告违法所0.5  
万元人民币,并处违法所得 3倍计 1.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暂停  
经营业务 12个月的行政处罚停经营业务时间为你所收到该处  
罚决定书之日算起。  
(二)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  
十二条规定,我厅责令你所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4万元人民币的  
行政处罚。  
你所应在 30 日内持《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至  
银行对公窗口缴交相关罚款,款项缴交后将《福建省政府非税收  
入缴款通知书》第一联寄回我厅(寄送地址见送达回。  
你所对本处罚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 6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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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或者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决定  
之日起 6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  
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  
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  
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1982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8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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