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承哲)
来源:采(控)办 时间:2019-05-20 00:00
闽财购罚〔201910号  
当事人: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黎明村斗池路 1#楼第 3层第 4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 2018  
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财2018‟  
64号)的要求,本机关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对你公司组织的  
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  
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你公司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  
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你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机关于 2019  
428日收到你公司的《询问函经审查,你公司未对行政  
处罚事项作出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 1 -  
经审理查明:  
一、你公司受福建艺术职业学校委托组织的舞蹈系实训室、  
实训剧场地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ZCZZB[GK]2017013)  
的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2 评标标准中,商务评  
本地化服务“在福州地区内注册有独立法人  
资质的服务机构得 2分,在福建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质的服务机构得 1分,以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办公场地,开标之  
日起两年或以上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应承诺在投标项  
目设置常驻人员,其他不得分满分 2。”  
你公司受福建省农业信息中心委托组织的《福建省智慧农业  
工 程 (一 期 )》 项 目 可 研 编 制 采 购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3500]FZCZZB[GK]2017011)的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5.2评标  
标准中,商务评分项“B10”规定为了保证服务的便捷性,投  
标人注册地在福州市(含五区八县)的得 3分,注册地在福建省内  
其他地市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以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为  
。”;标文第四章评标5.2评标标准中务评分B11”  
规定“为了保证服务团队的便捷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  
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地在福州市(含五区八)的得 3  
册地在福建省内其他地市的得 1则不得分(应提供  
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  
上述两个项目的采购文件以投标人的注册地、投标人拟派出  
项目经理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地设置为商务评分因  
素,存在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无关的问题,属于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规  
定的违法情形。  
二、你公司受福建艺术职业学校组织的舞蹈系实训室、实训  
剧场地胶采购项[3500]FZCZZB[GK]2017013招标文件商务  
评分项业绩“所投产品制造商 20142016承担过同  
类业绩做出评价 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有一项得 1分;  
25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每有一项得 0.5分;3、  
其他不得分……”  
上述项目的采购文件以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业绩设置  
为商务评审因素,存在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无关  
的问题,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项规定的违法情形。  
三、你公司受福建省农业信息中心委托组织的《福建省智慧  
农 业 工 程 ( 一 期 ) 》 项 目 可 研 编 制 采 购 项 目  
[3500]FZCZZB[GK]2017011)的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5.2评  
标标准中,商务评分项B9”规定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得 1  
小规模纳税人的不得分(以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为准。”  
上述项目的采购文件以投标人是否为一般纳税人作为商务  
评分因素,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  
项规定的违法情形。  
四、你公司受福建省农业信息中心委托组织的《福建省智慧  
- 3 -  
农 业 (一 期 )》 项 目 可 编制 采 购项 目(项 目 编号 :  
[3500]FZCZZB[GK]2017011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 5.2评标标准中,技术评分项 A1规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技术服务计划,对本项目咨询服务的编制计划情况进行评分,优  
的得 3分,良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未提供任何说明情况的  
本项不得分满分 3……”技术评分项 A1-A1515个技  
术评分项均做类似规定。上述技术评分项有区间规定,未明确界  
定判断优、良、一般区间的标准,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到相应  
区间。  
你公司受福建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委托组织的摔跤、柔道  
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ZCZZB[GK]2017014采用综  
合评分法,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7.2评标标准技术评  
分部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根据投标人对所投货  
物技术性能、功能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  
由评委进行评分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41术参数中  
每负偏离 1项扣 3满分 41述技术评分项分值 41分,  
每负偏离 1项扣 3分,对应“招标内容与要求”只设置了 5项内  
容,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到相应区间。  
上述两个项目的采购文件均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  
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上述事实,有相关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调查函、你公司的  
回复函等材料予以证实。  
- 4 -  
本机关认为,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的招标文件条款设置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八)项、  
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处以如下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  
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依法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  
停止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19514日  
- 5 -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5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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