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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委审(榕)〔2026〕10号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刘火旺(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0100800004)。
三、该分所的办公场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写字楼6层A5室。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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