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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委审(榕)〔2026〕6号
福建鑫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福建鑫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福建鑫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福建鑫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赵丽霞、侯秋花、张金华、李凤云、刘洁明。
三、福建鑫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主任会计师为:赵丽霞。
四、福建鑫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三高路156号金彩新村1#楼6层19室。
五、福建鑫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六、福建鑫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税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5月2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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