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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委审(榕)〔2026〕7号
福建衡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福建衡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福建衡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福建衡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游振顺、陈榕、梁丽珍、吴晓红、叶宝有。
三、福建衡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主任会计师为:游振顺。
四、福建衡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中路39号冠正大厦80单元A017。
五、福建衡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六、福建衡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审计服务;会计服务;财务报表编制服务;财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5月2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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