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委审南〔2026〕1号
建瓯市广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们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建瓯市广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建瓯市广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事务所的合伙人:董军艳、傅正平。
三、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董军艳。
四、事务所的经营场所:福建省建瓯市龙山南路77号。
五、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六、事务所的经营范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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