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瓯市广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6-06-11 10:12

闽财委审南〔2026〕1号

建瓯市广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们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建瓯市广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建瓯市广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事务所的合伙人:董军艳、傅正平。

  三、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董军艳。

  四、事务所的经营场所:福建省建瓯市龙山南路77号。

  五、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六、事务所的经营范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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