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励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宁德市励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宁德市励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有关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宁德市励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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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注册会计师 编号 |
国籍 |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
从业经历 |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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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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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雪 |
350300021370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14.4 |
14.4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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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萌 |
350900030005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8 |
8 |
是 |
是 |
三、宁德市励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尹雪。
四、宁德市励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五、宁德市励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注册会计师业务。一般项目;税务服务;财务咨询;破产清算服务。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1月2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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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