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6-01-23 16:58

闽财委审厦〔20263

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负责人为李国宝

三、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一期曾厝垵北路3号科汇楼402室-A795。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61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