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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委审厦〔2026〕3号
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负责人为李国宝。
三、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一期曾厝垵北路3号科汇楼402室-A795。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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