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 时间:2024-03-29 09:34
闽财委审厦〔2024〕2号
  

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

  二、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负责人为王碧君。

  三、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一期曾厝垵北路3号科汇楼402室-A541。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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