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委审漳〔2023〕1号
林宏、杨玉英: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漳州市财政局对你们申请设立漳州龙文容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漳州龙文容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合伙制。
二、漳州龙文容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林宏(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50600021527)、杨玉英(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50900010009)。
三、漳州龙文容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林宏;办公地址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3号浦东副食品批发市场15幢北2号。
四、漳州龙文容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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